房地产门户-搜房网
首页|地产快讯|新房|二手房|租房|别墅|写字楼|商铺|装修家居|研究院|社区|论坛|博客|搜房引擎|视频
广州二手房网首页 > 正文

买二手房老业主与物业签的合同对新业主也有效

http://esf.gz.soufun.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8 年7 月8 日 河南商报

  [摘要] 买了二手房,老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,对新业主有效吗?昨日,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给出的答案是:有效。

买了二手房,老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,对新业主有效吗?昨日,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给出的答案是:有效。

郑州市民方梅(化名)为此郁闷不已,判决书不仅要求她把拖欠的1000多元物业费交了,同时还要她支付滞纳金5000多元。

2004年,方梅在郑汴路英协花园园中苑买了一套二手房,150多平方米。当年7月份,她拿到了这套房子的产权证。

物业公司很快找上门来,说,按照老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,每月每平方米是0.58元,要求她跟其他业主一样,每个月每平方米交五毛钱。方梅不同意,认为物业费过高。

协商不成,双方未能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。

去年底,河南英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方梅告上了法庭,要求其按照每月每平方米五毛,支付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,21个月期间的物业服务费1652.49元,并按照老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,自逾期之日起,按每天1%交纳违约金,计5543.13元。

物业公司认为,他们与老业主签订的合同很清楚:转让房屋时,事先通知物业公司,告知受让方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;物业服务费用交纳时间为:每月15日~25日;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.58元。

物业公司还说,方梅已向其交纳了2006年4月份以前的物业服务费。

方梅不认可,认为双方之间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,物业公司不能用其与老业主之间的合同约束她,她也没向物业公司交纳服务费。

庭审之后,金水区人民法院主办法官对该案的界定是:业主不论如何变更,房屋是不变的,物业服务也是不变的,方梅享受物业服务,应该交纳费用。判决方梅支付自2006年4月26日至2007年12月31日,21个月的物业费1652.49元、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5523.45元。

判决书下达后,方梅不服,表示将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责任编辑/zhoulishan.xian

免责声明:

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

[不良信息举报:010-59306511][给搜房提意见][网站地图]。

业内聚焦
>>更多

广州楼市比年前贵7.4%

广州六成楼价低于万元

市场只奉行价格才是硬道理

· 冯依敏:地产让我痛并快乐地成长着

· 政策大环境未变 "双率"下调对楼市毫无..

· 万家物业:购买需求空前巨大 期待政策一..

· 央行“双率”下调是楼市趋于平稳信号

· 降息不针对房地产 开发商自救需降价

· 人民日报解读央行政策:为何紧急三率齐动